球探篮球比分,竞彩足球比分推荐会计人员驻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6 来源:人事处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外交部拟在教育系统借调一批品德好、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会计人员赴驻外使领馆工作。为配合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直属事业单位、高校正式在编干部,每单位推荐不超过2人;
2.政治素质好,纪律观念强,工作表现良好,为人正派,身体健康;
3.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在岗财会人员,且连续从事会计工作两年以上;
4.有驾驶执照,会开车;
5.综合素质较好,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财务软件;
6.男同志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同志在45周岁以下;
7.所在单位同意派出,且本人愿在一年内出国工作。
二、遴选程序
1.本人自愿报名,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2.本人将单位审核过的推荐表在27日下班前上报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后通过教育信息网上报教育部。
3.外交部将在初审基础上,统一组织摸底测试,并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体检和业务培训。
4.对最终结业考试合格者进入后备名单。外交部将根据驻外岗位需求适时派出,派出人员驻外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职级外交人员待遇。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并于9月27日下班前将《会计人员(出国工作)推荐表》报人事处404房间。
联系人:方德风
联系电话:010-62288302
特此通知。
[编辑]: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