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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探篮球比分,竞彩足球比分做好城建62号院搬迁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1    来源:后勤处、后勤服务产业集团

各有关单位、部门:

鉴于学校与城建集团签署的城建62号院租赁合同已到期,经学校研究决定,城建62号院有关人员、设备和家具统一搬迁至学院南路校区。为妥善做好城建62号院搬迁的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搬迁工作的组织

城建62号院和学院南路校区搬迁工作采取学校统筹,各有关单位、部门组织的工作模式。学校负责搬迁工作的统筹协调、资源配置和工作指导;各有关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搬迁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搬迁工作的安排

(一)城建62号院非毕业生搬回学院南路校区

1.时间安排

学生住宿安排下发时间:7月4日前

学院领钥匙时间:7月4日14:00——16:00

学生自行搬家时间:7月5日——7月11日

学院集中组织搬家时间:7月12日

2.学生范围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本科生;财政学院、金融学院、会计学院、税务学院、保险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政府管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信息学院、财经研究院、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学院南路校区非毕业生宿舍调整

1.时间安排

学生住宿安排下发时间:7月4日前

学院领钥匙时间:7月4日14:00-16:00

学生自行搬家时间:7月5日-7月12日

2.学生范围

信息学院、政府管理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法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现居住在学一、学二的硕士研究生。

(三)城建62号院毕业生离校

1.时间安排

毕业研究生离校时间:6月30日

经济学院宏福班学生、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毕业本科生离校时间:7月12日前

2.学生范围

经济学院宏福班学生、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毕业本科生、部分学院毕业研究生。

(四)城建62号院设备家具的搬迁

1.时间安排

各单位、部门搬迁时间:7月15日前

2.单位范围

保卫处、后勤处、网络信息中心、教学技术服务中心、经济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

3.搬迁步骤

(1)对本单位、部门现有资产进行清查,并将资产明细纸质版盖章,于6月20日前提交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

(2)资产管理处对各单位、部门提交的资产明细进行核对。

(3)对需要继续使用的家具设备(含暂时闲置的),本单位、部门负责搬至相应地点妥善保管;不需要继续使用的,需于6月30日前将资产种类、数量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进行处置。

(4)资产管理处对不需要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调拨或报废处置。

三、搬迁工作的分工

牵头单位:学校办公室

配合单位:学生处、研究生院、教务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后勤处、网络信息中心、教学技术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办公室、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各单位、部门工作职责:

1.学校办公室:负责搬迁工作的总体协调。

2.学生处:负责指导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开展本科生搬家相关工作。

3.研究生院:负责指导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开展研究生搬家相关工作。

4.教务处:负责文化与传媒学院专业教室资源调配。

5.资产管理处:负责配合相关单位、部门做好资产清理、资产核实等工作。

6.保卫处:负责制定搬迁工作安全预案;负责搬迁期间学五楼周边违规占道车辆的清理工作;负责选派保卫人员在搬迁涉及区域的重点部位和交叉路口执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搬迁车辆出入校区的引导和管理工作;负责62号院消防设备妥善安置。

7.后勤处:负责与城建集团的协调工作;负责搬迁期间的车辆安排和车证的制作;负责做好学院南路校区与搬迁有关的设施、设备的准备和协助搬迁人员的安排;负责指导学院(研究院、中心)做好学生入住宿舍的手续办理;负责城建62号院学生宿舍家具妥善安置;负责澡堂开放时间的协调。

8.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城建62号院网络设备妥善安置。

9.教学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城建62号院教学技术设备妥善安置。

10.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宏福班毕业生离校。

11.经济学院:负责城建62号院本单位办公家具设备妥善安置。

12.文化与传媒学院:负责城建62号院本单位教学家具设备妥善安置。

13.学院(研究院、中心):负责做好毕业生通知、动员和离校的组织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学生搬家工作方案;负责做好搬家通知、动员和搬家现场的组织工作;负责学生自行搬家期间租用的搬家公司车辆车证的制作(需加盖学院公章)。

四、工作要求

(一)搬迁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7月5日前做好相关工作部署。选派得力的人员现场指挥搬迁工作,所有参与搬迁工作的人员要明确职责、准时到位、密切配合,并在搬迁工作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搬迁工作顺利、圆满地完成。

(二)搬迁工作涉及环节多,各有关单位、部门于6月30日16:00前将搬迁工作组织人员名单和搬家学生人数统计表(见附件1、2)填写完整,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宿舍管理中心邮箱hqjt@cufe.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XX单位搬迁工作相关信息报送”。(联系人:刘卫利,电话:62288408)。

特此通知。

附件:城建62号院和学院南路校区搬迁工作组织人员名单

单位

姓名

座机

手机

附件2:城建62号院搬家学生人数统计表

单位:

日期

7月5日

7月6日

7月7日

7月8日

7月9日

7月10日

7月11日

7月12日

人数

[编辑]: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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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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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2206